营业项目

订车须知INFORMATION

1. 预定包车旅客,请于指定接送地点、时间,乘车时请勿吸烟。
2. 送、接机时,乘客若未依订车单上 / 下车时,加点(每3公里以内)加收100元,
 
3.越区(旧台中县)加收300元至500元。
 
4 接机:旅客班机抵达时间1小时为出关时间,若逾时1小时以上,未与本公司联络. 自行负责。
 
5. 等待费用:每小时 (9人座以下400) ( 20人座以下 500) (22人座以上 600元) 。
 
6.已订车【送机】需取消,请于出发前一日17.00时前通知取消,无通知取消以致接不到客人,(全额请款)。
7. 已订车【接机】需取消,请提早1天取消,不收取任何费用,飞机延迟至隔天,未通知更改.原预定当日车资照算。
8. 共乘旅客携带行李以一大件或两小件为限,如超出限制请事先告知本公司,以方便调整搭乘人数或车型安排或加价。
9. 本公司报价金额包含过路费及司机小费,不含停车费、发票税金、门票等。
10. 包车二日(含)以上须安排司机住宿或每晚依地区补贴司机住宿费用。
11. 预约包车二日以上请3天内付订金30%。
12.乘客未依约定:时间、地点、准时上车、逾时15分钟以上、联络不上、司机可视情况离开或等待.因而延误行程、乘客不能要求任何赔偿、责任自行负责。
13. 因不可抗拒之因素:道路施工.事故.车辆故障等因素.车辆无法准时到达,而延误行程、请旅客先与本公司联络,本公司尽量安排代替车辆,并由本公司补足应付之差额,乘客不能要求赔偿任何费用、未经同意自行改搭乘其他车辆本公司不负任何责任。
14. 取消巴士订车:请于出发7天以前通知本公司,出发前一天或当日取消行程(除天灾,非人为因素),本公司没收订金全部,作本公司车辆营业损失。
15. 本约定签订后,订车单位如有任何异动事项,须经本公司同意,并以书面办理变更作业。